疫情防控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公安局大力创新办案模式,充分借助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完成案件办理工作,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我们现在采用远程方式对你进行讯问……”近日,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王浩隔着电脑屏幕对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视频讯问,并指导其在笔录上进行远程签名、捺印。
博湖县公安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形式,与犯罪嫌疑人在零接触的情况下,实现面对面讯问,完成远程权利义务告知、远程讯问、远程电子签名和捺印,有效减少人员流动、接触,确保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的双向保护。博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介绍,为保证办案人员依法讯问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还搭载了讯问视频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签字、捺印和讯问过程进行视频记录。
为提高办案效率,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保障刑事诉讼各环节正常运行,博湖县公安局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律师等人员提供远程视频提审、会见等业务。
“最近我几次要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从提出申请到见到当事人只用了15分钟左右,不用为了会见当事人连续跑好几趟了。”近日,刚刚会见完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一名律师深有感触地说。此情况的改善,得益于博湖县公安局通过网上预约等方式,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题。据悉,博湖县公安局通过“巴州公安微警务”律师在线预约功能,为律师提供网上会见预约服务,最大限度地为会见看守所嫌疑人提供便捷。
博湖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约麦尔江说:“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这条主线,继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博湖公安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