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等5项违法行为的违法名称、违反条款、法律责任适用条款、需满足的适用条件等予以明确,为全省公安机关涉企网络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提供了依据,使免罚有据可查,减少了自由裁量寻租空间,打消了执法民警适用免罚的顾虑,提高了执法效率。
据介绍,该通知明确“免罚”不是简单的免于行政处罚,而是要求执法民警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彰显公安机关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开展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节约行政资源,深入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的需要,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优化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